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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怎么做?别着急,苏小环帮您支招!
日期:2020-03-19  字号:[ ]

排污登记是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减轻排污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江苏省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工作的通告》,已建成投产的排污单位在20209月底前完成排污登记,未建成投产的排污单位在产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登记。

 

看到这里,您是不是有很多疑问?别急,苏小环来给您一一解答!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是指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从而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的一种管理方式。相关排污单位应按时主动完成排污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前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确认是否进行排污登记,请扫这里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
 
确定自身所属行业类别,请扫这里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信息平台上注册账号,随即登录平台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完成后提交,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


 


 

排污单位应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步:资料准备

 



 
第二步:注册、登录

打开网址http://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

 



  点击“注册”,进入注册账号页面。

 


依次填写企业名称、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置账号密码,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完成注册,返回登录。

 






 第三步:填报排污登记表

依次点击“排污登记”→“登记申请”→“申请登记”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接下来开始填报排污登记表,这是排污登记最核心的内容,排污单位一定要做到如实填报,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01排污单位信息

 



02主要产品信息

 



03燃料使用信息

 


04涉VOCs辅料使用信息表

 

 

 05废气排放信息

 


 06废水排放信息

 


0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



 

08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

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此手动输入。


第四步:提交登记信息

 

以上信息填报完成后,排污单位点击“提交”。

 


系统自动接收,即时生成排污登记表和回执,由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登记完成!

 



 

Q:排污登记表和回执生成后,还需要提交管理部门审核吗?

A: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是生态环境部门收集和掌握辖区内污染和治理情况的一种途径,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企业来说就是排污信息的登记,只需要履行登记手续。因此,不同于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不需要提交至管理部门审核。

 

Q:排污登记表有没有有效期?如果到期了需要怎么做?

A:排污登记表自取得登记回执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排污单位应对排污登记信息及时延续。延续登记操作与首次登记相同,同样不需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Q:排污单位关闭不再排污了,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A:排污单位应及时提交排污登记表注销申请,由平台自动即时生成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Q:排污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应该怎样修改?

A:排污单位可自行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方式与首次登记相同,变更后的有效期从申请变更登记之日算起。因排污单位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变为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的,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Q:排污登记完成了,后续还有哪些管理要求?

 A:排污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不核发排污许可证,因此也没有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证后监管的要求。排污单位只需要按时完成登记,后续根据不同情形履行延续、注销、变更手续即可。


Q: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排污单位,如何进行排污登记? 

A:需要保密的排污单位在线下填写排污登记表,具体要求由生态环境部另行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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