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请注意!!!
2021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你填报了吗?
如果未按时填报或不填报会有什么后果呢?
下面来跟小编一起
牢记“要点”,拒绝“拖延”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2021年第七期排污许可管理视频培训相关要求,各排污单位需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
敲黑板、划重点
还未填报的企业看这边!
执行报告的编制要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执行报告报送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上报频次等)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的规定执行。
同时,请各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如果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会有什么处罚呢?A: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的、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