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化工行业是江苏省南京市最大的VOCs排放来源,由于排放源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成为VOCs废气污染治理最为困难的行业。近年来,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同时,提高执法效能倒逼企业自觉开展VOCs治理。
案情回顾
案例一:2021年5月,执法人员对南京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废油收集桶盖板未关闭,导致挥发性气体无组织排放。使用手持式VOCs设备测试,显示实时浓度最高值为2282ppm。
案例二:2021年5月,执法人员对南京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未对二车间化工炼油助剂灌装工段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收集处理。
案例三:2021年5月,执法人员对南京某动物营养添加剂生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甲硫醇有一个对苯二酚的塑料中转吨桶,此桶设置一处呼吸阀,桶内物料有废气经呼吸阀排出,无收集处理设施。现场异味较大,经便携式VOCs检测仪检测,数值为1420ppm。
案例四:2021年10月,执法人员对某化工(南京)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5车间西南角有一处泄漏点,位于风机后端、四级吸收塔前端,VOCs便携式监测仪检测显示数据为279.8毫克/立方米;6车间楼顶废气收集装置真空泵管道法兰处,有明显可见液体连续滴漏,VOCs便携式检测仪检测显示峰值数据为255毫克/立方米;6车间楼顶风机处VOCs气体无组织排放,VOCs便携式监测仪检测显示数据为35.24毫克/立方米。
查处情况
上述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南京分别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金额不等罚款。
启示意义
就上述案卷而言,企业废油收集桶盖板未关闭、溶剂灌装挥发气未收集、开盖抽料废气未收集、中转桶废气未收集、装置设备泄漏等是石化化工行业常见的VOCs无组织排放行为。
石化化工行业企业生产装置多、设备管线长、厂区占地大,由于生产物料大多为VOCs,所以厂区VOCs排放点往往成千上万,主要涉及储罐、设备泄漏及采样、燃料燃烧、工艺过程、火炬、装载、冷却塔、废水池、非正常工况及事故等12个源项VOCs排放,主要以有机液体存储与调和挥发、废水收集及处理过程、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液体装载挥发、冷却塔和循环冷却水系统等VOCs源排放为主。
根据《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包括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全面推行“泄漏与修复”(LDAR)、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严格控制储存及装卸损失等。五步法(密闭、收集、治理、达标、有组织排放)是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放控制的主要技术路线。
来源:南京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