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及疫情持续反复冲击,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新成效。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认真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办件办理。稳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建设,与中宣部共同编写出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并召开出版座谈会,连续4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总书记重要批办件办理督查工作机制,通过重要批办件的办理,有力引领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目标指标体系,指导开展美丽中国地方实践。坚决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完成全国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共清理“空壳”单位1851家、“挂靠”工程师1003名,推进刑事司法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印发企业(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核查技术指南,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及督办问题整改力度,依法严肃处罚一批弄虚作假的技术服务机构和重点控排企业。
多措并举支撑服务稳住经济大盘。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出台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加快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全年审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煤炭保供、重大产业项目、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等项目环评共180个,如南水北调引江补汉工程、环北部湾广东供水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上海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等,涉及总投资超过1.9万亿元。全国共审批12.3万个项目环评文件,涉及总投资23.3万亿元。建立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机制,组织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指导各地扩大有效投资。牵头组建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赴山东、内蒙古督导和服务工作组,协调两地重大项目和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建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签约项目环评台账,确保了2700多个项目如期完成环评手续。
扎实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支持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协同工作机制,印发实施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着力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落地,组织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评审批,加强督察执法,坚决遏制一批“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建设。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着力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
扎实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织对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例行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1.18万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取得“中央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效果。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持续推动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7%;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近60%。组织开展督察成效宣传。继续牵头摄制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交办地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34个。
引领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主席国领导力和协调力,全力推动COP15第二阶段会议各项工作。会前组织召开近40次主席团会议、100多场不同层级的双边和多边会议。习近平主席以视频方式向大会高级别会议开幕式致辞,为大会成功注入强大政治推动力。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公道正义立场,推动大会通过了兼具雄心又务实平衡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历史性地描绘了2050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历史性地决定设立“框架”基金,历史性地纳入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的落地路径,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蓝图、确定了目标、明确了路径、凝聚了力量。这是我国首次领导联合国重要环境条约谈判并取得成功,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布设“中国角”,举办30余场边会活动,8个省份主办特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功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得到参会各方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
全力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分类制定应对措施。我部还直接调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43起,有效应对贵州省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洗油泄漏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与应急管理部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完成全国1万余座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积极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有力保障核与辐射安全。落实党中央关于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力量,增加一线监管人员编制。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成立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促进会。妥善处理台山核电厂燃料棒破损问题。颁发6台核电机组建造许可证、2台核电机组运行许可证。全国55台运行核电机组、17座在役民用研究堆、19座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在建核电机组和研究堆建造质量整体受控,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核事件和事故。批准核电废物近地表集中处置场运行,持续推动电子辐照加速器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国内首批乏燃料公海铁联运,完成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等电磁辐射项目环评审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履约任务。
(二)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累计完成2.1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4.6万余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连续五年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督促6家车企实施环保召回。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纳入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的企业达到35.5万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10轮次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指导地方精准发现并解决各类环境问题3.2万余个。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管理。印发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国累计排查24.5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16.6万余个,31%完成整治;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9成以上,推动解决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完成黄河中上游及汾河流域6省30地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加强长江流域磷污染综合治理,印发《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实施长江经济带和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动1900余家工业园区建成2100余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解决了400余个污水管网不完善、违法排污等问题。启动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持续推进“清废行动”。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进县城及县级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国累计划定1963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和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一湾一策”精准落实1682项重点任务措施,开展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强化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发布首批26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指导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整治。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累计将1744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持续推进13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全国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600多个畜禽养殖大县完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在26个地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与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将15个城市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900余个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左右。在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印发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将14种类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白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和“锰三角”地区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不断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年度人类活动变化监测。组织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出台《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印发《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完成10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成效监督评估。授牌命名10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和5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授牌表彰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和“2020—2021绿色年度人物”。
认真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2年年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3亿吨、成交额104.75亿元。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编制2015—2020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组织23 个地方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发布第四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取得于我有利成果。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国5.2万名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车辆统一标识。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编制《生态环境部权责清单》。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新增赔偿金额40亿元。出台《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累计将344万余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修订《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第一披露周期将有8.5万余家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出台。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系列宣贯活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发布8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印发“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
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联合最高检和公安部,连续3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各地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805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32起。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9.1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76.72亿元。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达标率超过99%。搭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不断推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等“空天地”一体化高科技装备综合运用。探索对4.5万余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分类监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国大气、水、土壤、海洋等监测网络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成功发射三颗生态环境卫星,积极探索“五基”协同立体监测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火电行业CO2自动监测数据与我部联网。组织开展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试点。从严惩处未批停运、严重人为干扰国控站点等行为。
着力强化资金支撑保障能力。会同财政部安排生态环境资金62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8.6%。建成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引导金融机构授信金额达到1378.2亿元。组织各地开展2022年资金项目监督自查,推动问题整改。对六省开展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监督帮扶,督促指导各地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完成“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生态文明建设单元等多个展区筹展工作。深入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成功举办2022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家主场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六五环境日亲致贺信。不断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持续推动2101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成功举办国合会2022年年会暨3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第三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首次金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等活动。认真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
(四)勇于自我革命,持续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全面”和“五个牢牢把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培训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将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果转化,开展部党组第八轮巡视,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学查改”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四强”党支部。系统谋划推进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以案为鉴专题教育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管理。制修订生态环境部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指导地方深入整治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和“未立先破”等问题。持续精文减会,全年发文和会议数量进一步压减。优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
经过努力,202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6.5%,超过时序进度0.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首次下降到1%以内;全国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首次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氮氧化物(NOx)、VOC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降低5.5%、3.7%、2.1%、6.8%,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回望新时代10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10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伟力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系统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我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
二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步履坚实。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配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城市环境治理结构转型升级,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10年来,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以上的经济增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居世界第一,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全国重点城市PM2.5浓度下降57%,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都降到世卫组织所确定的35微克/立方米第一阶段过渡值以下,我国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3.8个百分点,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17.6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顺利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健全生态监管制度,连续5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国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五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力推进。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平稳运行。实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持续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累计安排资金超过 12亿元人民币。10年来,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35%左右,超额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目标。
六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贯彻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落实核安全法,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核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核设施运行保持良好安全记录,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保持历史最低水平,全国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
七是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强化生态环境安全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稳妥有序化解各类风险。持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强化环境应急值守与应急准备,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做到医疗机构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八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按流域海域设立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圆满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牵头制定或出台改革文件40余件,建立并深入实施排污许可、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制修订30余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专项党内法规。越织越密的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
九是环境领域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推动《巴黎协定》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成功召开COP15并推动达成“框架”,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新里程碑。倡导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帮助沿线国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十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思想引领更加有力、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严密、生态环境基础更加坚实。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倾注巨大心血,在关键时刻为我们撑腰鼓劲、加油打气、指点迷津。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奋斗的结果,离不开驻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和指导。在此,我代表部领导班子,向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