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督察从2015年底开始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第二轮督察从2019年启动,到今年上半年,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就是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翟青说,督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紧紧盯住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截至目前,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完成整改28.5万件。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到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经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翟青介绍,公开典型案例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到目前为止,两轮督察已公开262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
他表示,在选择案例时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等;三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翟青介绍,督察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共抓“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通过督察,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比如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累计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既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又为优质产业腾出了发展空间。
从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的情况成为督察重点。督察既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上马的项目,更要推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督察,“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查处,一批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升级,一批绿色产业实现加快发展。
与此同时,督察还紧盯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所侧重开展督察。目前,长江经济带各地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岸线整治和污染防治,2020年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黄河流域9省(区)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大保护力度,建设绿色生态长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督察最终成效要体现在问题的整改上。此前,一些地方存在督察整改不彻底,久拖不决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中办、国办今年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强调督察整改是重要的政治任务。
翟青介绍,目前,所有的督察整改任务都实施清单化管理,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对一些重点督察整改任务,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形成盯办报告。如果发现有整改不力的情况,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多项措施,有效地传导压力,推动地方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此外,督察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曝光,严肃处理。
对两轮督察受理的20多万件群众信访举报如何解决?翟青介绍,督察工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为跟踪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在督察中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保障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此外,在督察进驻结束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各督察局会将一些重点问题列为盯办事项,拉条挂账,紧盯不放,保持压力,直到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