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响应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要求,提高南京环保企业的技术能力与水平。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根据宁环协〔2023〕48号文《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能力评价的通知》,由在南京市开展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运维业务的企业申报,按照《南京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能力评价评估办法(试行)》,评审工作小组先期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复核、分析与汇总,经专家初审、复审,最后通过专家评审会形成了“2023年南京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能力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
本次评价结果公示,是积极响应管理部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有关要求,同时也将更好的规范环境监测与运维市场秩序,维护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书面实名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