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近年来,臭氧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造成影响。截至6月15日,我市臭氧污染天数已达32天,较去年增加10天,形势异常严峻。
研究表明,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我市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已成为臭氧污染治理的最重要环节。为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呵护我们共同的蓝天,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在这个夏天(6-9月),请大家在严格实施氮氧化物防治的基础上,共同打响VOCs污染压降大会战!重点抓好“四大环节”治理,全力压降VOCs污染排放:
抓紧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工作,“能替则替”,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在选用含VOCs原辅材料时,应优先采购、使用标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GB/T38597-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标准的合格产品,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规范记录和保存。如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选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或清洗剂、胶黏剂。
开展涉VOCs关键环节全面自查整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强VOCs废气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确保废气“应收尽收”。开展厂房密闭“关窗”专项行动,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米/秒。
把好最后关口,废气处理设施应规范高效运行,与生产设施“先启后停”,确保达标排放、最优排放。化工行业单个排口1万立方米每小时风量以上、其他行业3万以上的,应安装在线监控。涉及单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技术的,应抓紧改造,提升效率。使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请规范更换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并纳入“码上换”平台。除安全生产需要外,取消不必要废气旁路,让全部废气得到有效处理。
对标行业标杆,实施VOCs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门的深度治理要求,争创绩效评级B级以上企业。按照“六个一”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台账资料。积极响应臭氧污染应对,涉VOCs生产工序尽量错峰到10点至18点以外时段进行,助力臭氧污染削峰保良。对于标杆企业,我们将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
各位企业负责人,今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时强调,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具体执行者,请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行动起来,为南京市的山川一新、蓝天常在贡献应有力量。我们将与您同向而行,持续开展帮扶指导,积极组织交流培训,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共同提升治气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努力!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6日
来源:南京-治污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