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响应南京市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要求,提高南京环保企业的技术能力与水平。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能力评价的通知》(宁环协〔2021〕41号),由南京市从事生态环境自动监控运维的企业主动申报,按照《南京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能力评价评估办法(试行)》,评审工作小组先期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复核、分析与汇总,经专家初审、复审,最后通过专家评审会形成了南京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控运维能力评价(第一批)结果,现予以公示。
本次评价结果公示,是积极响应管理部门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有关要求,同时也将更好的规范环境监测与运维市场秩序,维护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书面实名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